癌症保險等候期較傳統短

癌症保險等候期較傳統短

【本報訊】不少市民會購買醫療保險,近年更新興標榜專為癌症提供保障的保險。消委會檢視市面10個癌症保險計劃,發現計劃受保癌症的症狀範圍較傳統保險闊,等候期較短,提醒消費者須留意所有計劃都設有受保限制。
消委會檢視的10個癌症保險計劃中,有4個屬危疾保險類和6個為醫療保險類,兩者主要分別在於賠償原則,危疾類保險提供一筆過現金賠償讓受保人自行支付相關費用;而醫療保險類則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賠償治療費用。

最多19器官受保

消委會指,傳統危疾及醫療保險一般有提供癌症保障,但限制較多,僅少數器官的原位癌受保,一般會有半年至一年的等候期。而新的癌症危疾保險,保障範圍涵括原位癌及初期癌症,等候期一般只需90日,住院及醫療費用只要符合一般及合理的水平,及不超出賠償上限,可實報實銷,全數賠償。
但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須留意所有的癌症保險計劃都設有受保限制,所包含的癌症和其定義各有不同,例如如何界定原位癌及初期癌症。另各計劃所受保的器官最少只有9個,最多則達19個。
另消委會去年接獲96宗醫療保險投訴,其中最高金額個案是一名患長期腸疾病的患者,疾病的第一及第二階段成功索償至少51萬元保費,其後出現血含鉀量過少症狀,索償63萬元,但保險公司指相關症狀是由其腸病引伸出來,拒絕承保,但病人引述醫療證明症狀與腸病無關,個案仍跟進中。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