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操守議會)正諮詢,修改用以判斷教師是否專業失當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下稱《指引》), 建議內容提及有關「禁止接觸學生身體」、「課後儀容需合標準」等例子,被教協評為內容粗疏限制教師自由,規定亦令教師動輒得咎,降低教育質素,促操守議會撤回。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教協副會長葉建源,稱是次操守議會修訂內容粗疏,如《指引》要求教師無論課內外,言談舉止、行為操守、儀容衣着均須符合教育工作者標準,「咁教師放假喺街俾學生見到着短褲,都可能唔符合標準」,亦認為要求教師不得於網上發表有違教育專業身份的建議,均侵犯教師自由。
諮詢期僅一個月
現職通識教師曾瑞明認為《指引》用字含糊,教師或誤墮陷阱,「例如話『不應在沒有合理原因下接獲學生身體』,咁如果我同學生握手以示鼓勵,或參加領袖訓練營、歷奇活動接觸到,算唔算違反?」認為教師動輒得咎,寧少做少錯,最終影響教學質素。前操守議會主席潘天賜,指現行《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守則》)為原則性條文,操守議會已可憑專業判斷裁決個案,已處理案例亦可編成刊物供教師參考,除合併類似條文外,「修改《守則》需要唔太大」。
教協又指1999年推出的《守則》,曾經過嚴謹的教育團體、教師、公眾諮詢,為期3年,認為是次操守議會諮詢期僅一個月,做法倉促,不能接受。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