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門覆核許可下月審理

行李門覆核許可下月審理

【我爸是梁特】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早前遭踢爆疑於去年3月向機場員工施壓,令幼女梁頌昕獲「特事特辦」,可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機管局及後提交報告指代送行李沒違保安程序。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機管局報告。高等法院已排期於下月24日聽取覆核許可的陳詞,由周家明法官審理,預料需時兩小時。

兩空姐不獲批法援

是次覆核原本由3名空姐入稟,及後有兩人不獲批法援,已撤回申請。餘下的申請人羅美美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暫未知機管局的代表大律師誰屬。入稟狀指《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第6.2.10段列明,旅客及其手提行李須同時接受保安檢查,申請人認為任何旅客與其手提行李必須同行同檢,包括首檢(X光檢查)及覆檢(人手搜查),並非僅針對後者。
行李門事件發生於去年3月27日深夜,梁頌昕將手提行李遺留於禁區外,她要求機場職員代領但被拒,之後梁振英疑向機場職員施壓,最終由國泰職員代送行李入禁區。特首辦事後發聲明否認特首曾經施壓。
案件編號:HCAL117/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