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公佈自願醫保諮詢報告,於5大範疇作讓步,包括暫緩設立高風險池,保險公司可不承保已有疾病、或承保已有疾病但加保費,甚至拒保。投保人分擔費用的項目,擴展至部份非住院醫療程序。據了解,政府建議投保人需要分擔兩至三成照腸鏡或胃鏡的費用,以減少濫用。
可不承保已有疾病
政府2014年就自願醫保展開諮詢,昨公佈諮詢報告。報告指,顧問公司以電話訪問約5,000名市民及舉行多次諮詢會等,接近80%電話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自願醫保要承保已有疾病,但保險業界認為或會增加索償額及令保費大幅上升。約63%電話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設立高風險池,但也有意見稱反對,認為應將公帑放於公營醫療。
報告指政府由最初建議立法,改為以非立法方式與保監局合作推出自願醫保,即日後保險公司有權不推出自願醫保產品。政府建議暫緩設立高風險池下,12項最低要求中只推行餘下的10項,包括保證續保及承保非住院項目等。報告指保險公司可拒保、不承保已有疾病令保費較低,或承保已有疾病但加保費。政府會統一不承保病症定義,以免各保險公司對不承保病症詮釋有不同。
政府原只建議電腦掃描及磁力共振等診斷影像檢測,投保人要付30%醫療費,但報告建議部份非住院項目投保人也需付部份醫療費。據了解,政府建議照腸鏡及胃鏡病人需支付20%至30%醫療費,以減少濫用。政府原倡推出自願醫保後,不符合最低要求的醫保產品不能繼續出售,以免市民購買保障不足產品。但報告建議不符最低要求產品仍可出售。政府建議符合自願醫保要求的產品可扣稅,但不會提供其他財務誘因。自願醫保最快2018年落實。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最新修訂的自願醫保已大退讓,減弱原先作為醫療改革及融資的作用。沒有高風險池下已有疾病市民仍難買保險,政府須從其他方向如增加公營資源保障他們。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