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機場屬敏感地區,法例對使用者行為有特別規範,簡單如在機場「爆粗」,其實已明文規定可被罰款。根據法例483A章《機場管理局附例》第19條列明,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亦不得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不快的行為。親中暴徒圍攻羅冠聰的行為,已涉干犯相關附例,按相關罰則,可被判罰第一級罰款,即2,000元。若涉案人涉更嚴重行為,如涉故意妨礙或干擾機場正當使用,或影響任何獲授權人員執行任何職責或行使權力,更可被判罰第3級罰款,即1萬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