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昨在高等法院抽出8女1男陪審團,長達26日的審訊今日正式開審,43名控方證人名單亦於昨日曝光,包括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等多名現任及前政府高官將出庭作供。法官昨指出,相信陪審員已經認出「犯人欄內的被告是我們的前行政長官」,而陪審員不一定完全不認識案件的被告,否則名人便不會受審,提醒陪審員必須不偏不倚及只以案中的證供作出裁決。
記者:黃幗慧 楊思雅
現年72歲的曾蔭權昨早到達高等法院,等候抽出陪審團。跟得夫人曾鮑笑薇沒一如既往在丈夫出庭後先行離開,反而在公關陪同下入庭。由於傳媒已佔用公眾席第一行、即平時留給家屬的位置,故曾見狀,略帶不滿在開庭前向法庭書記投訴,又着緊地說:「你畀我太太坐,畀番一個位。」及後曾太、公關及兩名G4均獲安排就坐。
官促按庭上證供裁決
法庭傳譯主任向39名遴選人讀出43人的證人名單,以及25間涉案的公司或組織名稱,着他們留意會否與名單上的證人及組織有關係,若有需要提出。
名單中除了涉案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及其事務所前職員外,其餘絕大部份是政府人員,包括林鄭、唐英年、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劉吳惠蘭、特首辦人員包括前主任梁卓偉,亦有傳媒機構如港台千禧年代前主持梁家永及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6名廉署人員證人包括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另有7名東亞銀行職員,亦有入境處職員。至於25間公司則包括深圳東海集團、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及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等。
法官陳慶偉向遴選人士解釋,本案被告被控3項控罪,包括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大家可能已經認得犯人欄內的被告是我們的前行政長官,或已從傳媒或朋友聽過和見過一些關於本案的指控」。法官指一般案件,陪審團都不會預先知道案件內容,但有例外情況,陪審員不一定完全不認識案件的被告,否則名人便不會受審。法官提醒陪審團要保持公平公正,不能有偏見,指傳媒的報道可能是二手、甚至三手四手的消息,難免有錯,強調陪審團只能按庭上證供作裁決,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
本案將以英語審訊,法官指大部份證人會以廣東話作供,出任陪審員是履行公民責任。經過個半小時抽選程序後,法庭選出9人陪審團。審訊長達26天,橫跨農曆新年,估計在2月15日審結,法官先給9人半天冷靜期作考慮,另餘下未獲選中的人士今日早上10時須到高院作準備。
案件編號:HCCC4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