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法官壓力源自正確判決責任

馬道立:法官壓力源自正確判決責任

【本報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稱,法庭判決有時會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層面帶來重大影響,但認為法官肩負司法權的憲制責任,會嚴格依照法律及法律原則處理任何案件,「法官真正的壓力源於其須作出正確判決的責任。」
馬道立指,許多人經常強調法庭只會裁決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亦只會考慮案件在法律上是否有充足理據,「此說法固然真確,但我們必須承認法庭的判決有時會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層面帶來重大影響」。不過,他重申法院處理此等案件與處理任何案件無分別,同樣嚴格依照法律和法律原則。

認同市民有權評論法庭

馬道立又指法官角色關鍵,因他們肩負行使司法權憲制責任,強調《基本法》有3條條文提及「獨立的司法權」,行使司法權意思是法庭處理法律糾紛時有權作出具約束力及可強制執行判決。他稱憲法責任和職務頗為沉重,需面對壓力,但其壓力非來自外界。
馬道立指真正壓力源於其必須作出正確判決的責任,不論是對被告人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斷、對複雜的商業糾紛作出裁決,及在公法案件各方合法利益中達致平衡,這些皆為壓力來源,當判決有深遠影響或法官思量如何判決為正確時,亦會感到壓力。
馬續指法庭去年處理不少重要的公法案件。有時一些人士批評法庭只因結果不合心意,但他稱法庭及法官不會、亦不應免除於受批評,並認同市民有權評論法庭的工作。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