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般刑事審訊,法庭會遴選7人組成陪審團,而本案則有9名陪審員決定曾蔭權命運。
有人缺席仍可走盞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本案審期較長,曾蔭權是本港開埠至今被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官員,案件備受社會關注,有一定重要性,可謂不容有失,故9人陪審團可「買個保險,有一、兩個(陪審員)走盞」,一旦有陪審員在審訊期間因病或因事故缺席,則毋須重新排期遴選新一批陪審員。
大律師潘展平則指陪審團人數取決於案件的複雜性及審訊長度,他舉例若案件審期長達數個月,有陪審員中途退出的風險較高,故挑選9人陪審團最為穩陣。他指若以一般程序遴選陪審團,僅選出7名陪審員,一旦有人退出,辯方或可藉此申請解散陪審團。
潘又提及部份涉及恐怖、血腥等元素的刑事案件,法庭一般亦會遴選9人陪審團,即使部份人因聆訊期間看見不快的影像而退出,亦不至於解散陪審團。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