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士林地檢署昨偵結浩鼎案,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查出涉利用女兒,在中研院技術轉移給浩鼎之際,私下收受浩鼎股票,不法獲利約9,3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246萬港元),昨依貪污罪對翁作出起訴。翁啟惠成為中研院有史以來第一個涉貪院長,更遭檢方批評敗壞官箴。而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五人則涉犯內線交易罪被起訴。
不法獲利2,246萬
檢方查出,翁啟惠涉嫌收受張念慈給予的300萬股(3,000張股票),以當時股價一張新台幣31元換算,已不法獲利約9,300萬元(約2,246萬港元)。
檢方又指,翁啟惠在2011年間與張念慈達成協議,張念慈願另外以1,500張技術股、約4,650萬元(約1,123萬港元),作為翁啟惠私下提供中研院研發抗癌疫苗關鍵材料「醣分子」生產方法的交換條件。經濟部認為,發行技術股一案有疑義,翁啟惠才沒有從中獲得利益。
此外,檢方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起訴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總經理兼發言人黃秀美等五人,他們涉嫌在去年2月21日新藥臨床試驗未達到主要療效的重大消息發佈前,賣出股票避損,其中張念慈不法所得達新台幣逾2,419萬元(584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