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百年老店公和荳品廠因沒有食肆牌照提供堂食,早前被食環署檢控,原來本港還有不少老店也出現牌照問題。位於旺角奶路臣街的人和荳品廠及廣東道的廖同合荳品廠,同樣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牌而沒有食肆牌,違例提供堂食而被檢控。人和荳品廠老店持牌人盧先生表示,開業半世紀以來食環署沒有指堂食有問題,質疑突然檢控的理據。
記者:陳沛冰 于健民
位於廣東道1067號的百年老字號廖同合荳品廠,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於廣州創辦,60年代扎根廣東道至今,現由廖全及廖雪興兩父子經營。
記者到該店了解,發現店內放置10多張桌椅供顧客堂食,並擺放了豆腐及腐竹等出售,工場與樓面只有一門之隔。記者向店員查詢有否領取食物製造廠牌或食肆牌,店員稱不知情,只表示「呢度做咗幾十年(堂食)都係咁,冇變過」。本報嘗試聯絡廖姓店主,未獲回覆。
人和:曾獲批准放枱椅
記者早前亦到過旺角奶路臣街3E號的人和荳品廠查看,發現店內設有5張枱,約有20個座位供客人堂食,不少食客坐下落單叫食物。有店員表示,食環署人員不時巡查店舖,但只是檢查衞生情況,未有提及不准經營堂食。
奶路臣街3E號人和荳品廠持牌人盧先生表示,該店60年代開業,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時有提交圖則審批,獲批准放枱椅,「我哋意識係可以堂食」,數十年來未曾因堂食而被檢控,「無可能到今時今日連警告都冇,突然出告票,都要畀一個合理解釋我哋」。
盧先生續指,該店位於舊樓,擔心若要申請食肆牌未必符合屋宇消防等規例,「剩番𠵱家我哋咁樣做嘅舖頭已經好少」,希望獲食環署豁免,否則或會像公和荳品廠轉為只做外賣。他會待正式接獲告票後再與律師商討。人和荳品廠另外4間分店有領取食肆牌。
食環署表示,位於奶路臣街的人和荳品廠及廣東道的廖同合荳品廠,均只領有食物製造廠牌,今年至今該署就該兩間店舖無牌經營食肆,各提出一宗檢控。近日該署人員巡查時再提醒負責人,切勿出售膳食供人在處所內進食。
食環署指,食物製造廠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該處所內進食屬違法,該署人員巡查時若發現食物製造廠內擺放桌及/或椅,顯示可能出售膳食供人在處所內進食,會進一步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罰款900元。
議員:可考慮彈性發牌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鼓勵只領有食物製造廠牌但提供堂食的老店申請食肆牌。若因某些原因未能申領食肆牌,但又符合食物衞生標準,食環署可考慮彈性處理,如發出臨時牌照讓他們繼續經營。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食肆牌照要求食肆的廚房及樓面有特定比例,明火或非明火煮食也有不同要求;只有食物製造廠牌而提供堂食的老店,應申領食肆牌,若過程困難,食環署應盡量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