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守議會擬明文禁師生戀

操守議會擬明文禁師生戀

【本報訊】本港近年發生多宗師生戀、師生性行為個案,惹社會爭譏,然而規管教師操守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及實務指引》,現時未有明文禁師生戀,較醫生、社工等專業範疇規例寬鬆。教育人員操守議會(下稱操守議會)建議修訂守則,將明文禁止發展師生戀及師生性行為,並定明禁止教師私下約會學生、二人在隱蔽室內地方獨處等,料4月前向教育局提交建議。

舊守則90年代沿用至今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日出席一場立法會公聽會後回應指,有關建議要交由當局專責小組處理,稍後會向公眾提供更多資料交代。教育人員操守議會主席鄒秉恩(圖)表示,原有的守則由90年代沿用至今、應該更新,並且增加實務指引、例子讓老師參考,議會提出的建議正進行諮詢,至本月23日前會接受意見,日前已向教師介紹相關修改。
根據現有《守則》,涉及師生關係的條文,要求教師「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新修訂增加「並應避免與學生發展不恰當的師生關係」一句,並補充6點闡釋,包括避免與學生建立不當親密關係、不得與學生發生性關係、避免跟學生使用親暱用詞、無合理原因不可接觸學生身體、不應與學生私人約會及不得對學生作出任何途徑的性騷擾。
■記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