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私吞智障女1.5萬援助金

監護人私吞智障女1.5萬援助金

【本報訊】一名年近六旬的無業漢身為智障女表親的監護人,竟私吞社署發放每月數千元的援助金,直至女表親居住的院舍發現拖欠宿費,才揭發事件。無業漢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詐騙共1.5萬元援助金,還柙至本月20日等候報告判刑。
案情指,智障女事主自1990年起便獲社署發放援助金。她居於西貢一間院舍,多年來皆由被告張培達(59歲)的母親擔任監護人。張母負責接收援助金及支付事主所有日常使費。不過自2008年起張母健康轉差,社署決定改由被告出任監護人一職,被告並簽下聲明。
2012年4至7月,院舍職員發現無人替事主付宿費,遂通知社署。被告在社署調查下承認私吞4個月援助金,答應分期償還。警方上門欲拘捕他時,單位已人去樓空。拘捕令發出3年多,被告本周二在街頭被截查落網。他在警誡下承認欺詐,透露至今只償還700元給社署。
案件編號:KCCC45/17
■記者羅日昇、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