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奪公民廣場案】
【本報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2014年9月26日與學生重奪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序幕,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立。三人不服定罪提上訴,案件昨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官指為公眾利益與公義,聆訊應盡快進行,將案排期至5月22日審理,預計聆訊3天。
羅冠聰庭外指,會循《公安條例》方面的法律觀點爭拗,至於公民廣場的開放性問題,羅則指留待其他司法覆核案討論。
黃之鋒與羅冠聰早前分別被判80小時和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則被判監3周,緩刑1年。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要求覆核判刑,但遭原審裁判官拒絕。律政司其後再向上訴庭申請覆核並獲批,但將待三人的定罪上訴有結果才排期聆訊。
下月前須存檔上訴理由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稱,關注3名上訴人提出上訴後,司法常務官3次去信要求交完備上訴理由但不果,認為3人應盡快行事。法官最終指示上訴方須於下月3日前存檔完備上訴理由,4月20日遞交上訴書面陳詞及案例,控方則於5月4日將書面回應存檔。
案件編號:HCMA521/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