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中,狂犬病十分常見,危害亦深,各種醫書都有記載。孫思邈《千金要方》有云,「凡狂犬咬人着訖,即令人狂,精神已別……是以深須知此,此病至重,世人皆輕之。不以為意,坐之死者,每年常有之」。醫者也觀察到此病漫長的潛伏期,他們認為被狂犬咬過之後,七天之內就會發病;若二十一天不發,則可慶幸大抵無事;百日不發,才是最終倖免於難。在飲食上也有奇怪的講究,諸如每七天要喝些薤汁,一輩子不能吃狗肉和蠶蛹,傷口未癒合之前禁食生冷,等等。
這些介於科學與巫術之間的「醫方」,都是為了救人。至於那些發了狂的狗,自然是任其斃命。歷史文獻中難得遇到描寫瘋狗的,偶爾有一首,也還難免格調卑俗,真是可惜。此篇題為《家有老犬,忽得狂疾,今晨自斃,感而作歌》,作者沙增齡,拔貢出身,見識平凡,很有幾分冬烘之氣。他說自己對這狗很好,要什麼給什麼,只求牠看家護院、保衛鄉里。誰知牠不識好歹,整天呼朋引伴,嗷嗷叫着嚇唬家人,甚至還咬他們。
於是狗之死無人同情。沙先生說,「報分遲速竟如此,直到今日汝方死」。大家說,不必給予蘆席包裹,該將屍體直接扔進江河。沙先生卻又說,做人不要那麼刻薄,到底要讓牠入土為安。隨後臉孔一板開始發揮,講出一番似是而非的大道理。他說,世上人但凡利慾薰心,都會將恩作仇。骨肉至親尚且可以反目,何況區區一條不懂事的狗呢?
人之齷齪,似乎沒有理由否認。可是拿狗的性命來作譬喻,卻實在是太侮辱了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