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盜竊案】
【本報訊】女警涉休班時在惠康超市盜竊案,昨在觀塘法院續審。她自辯稱由於喉糖、盒裝防蚊貼等貨品體積較小,易從手推車空隙掉下,遂放入手推車上的環保袋,又擔心米及油會壓扁它們,再將環保袋放入肩上尼龍袋;為免砸毀XO醬,也放入尼龍袋。她強調只是忘記付款,揚言「如果我係賊,一早走咗!」
稱收WhatsApp分心
49歲被告黃偉芬自辯稱,29年前加入警隊,去年10月10日事發當日駐守黃大仙區反黑組。她因傷風,當日兩度服食傷風藥,故感疲倦;又因當日是公眾假期,79歲母親沒印傭照顧,她打算到惠康為母買油及米後再前往探望。
黃承認因不同原因,將貨品改放至環保袋或尼龍袋,打算在收銀處一併付款。但她排隊時收到同袍WhatsApp短訊稱有咳嗽,由於主管在一小時前發短訊指數天前拘捕的一名患肺癆疑犯死亡,她擔心與母親同被傳染,一時分心下僅為油及米付款而忘記袋內的貨品。
黃指她付款後為找紙箱盛載油及米,數度進出惠康門口,擾擾攘攘。她被便衣保安員截停時始知未付款,「當時我都好驚,我係警察,俾人話偷嘢,呢個係好嚴重指控」,打算回超市一併為所有貨品付款。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TCC4773/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