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上訴指「老新」非新義安

商人上訴
指「老新」非新義安

【自稱黑社會案】
【本報訊】電影投資者林世俠(人稱林江)在2015年一次宴會中,被指以黑社會「新義安」成員身份祝酒稱:「屯門老新嘅兄弟,飲杯!」他經審訊後被裁定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成,判監3個月。代表林的律師昨在高院上訴指「老新」不一定代表三合會新義安,認為定罪不穩妥。法官將案押後,准林續保釋。
代表林世俠(62歲)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昨稱,原審時卧底警承認當晚聚會只是花炮會,場內眾多金器供競投作慈善之用,控方不能證明當晚場合屬三合會聚會,以及在場人士是新義安成員。

以「新鴻基」舉例

王指法律上沒將「老新」等同新義安,他更以「新鴻基」代入「老新」,指當時說的若是「屯門新鴻基兄弟,飲杯」就沒問題。他續指專家證人作供時講明,術語和用語於不同場合環境有不同含意,三合會分子必定在其圈子與相關人士講這些術語才「算數」,環境和人物都不符解釋,定罪便不穩妥。
案件編號:HCMA594/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