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在高等法院進行第2日審訊,但法庭仍然禁止傳媒報道審訊內容,案件將於明日下午再開庭。曾蔭權昨收起笑容,全日表情較為嚴肅,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曾太無陪同離開
曾蔭權(72歲)昨早約9時半由妻子鮑笑薇陪同到達高等法院應訊。由於早上繁忙時間訪客需排隊使用升降機,陪同曾蔭權出入的要員保護組G4成員已預先排在隊頭位置,讓曾蔭權進入大堂不久便可乘搭升降機,避開記者追訪。曾蔭權昨心情似乎欠佳,面容繃緊,唯獨見到胞妹曾璟璇時,即時展露笑容。曾太昨在開庭前自行離開法庭後,沒有再返回法庭陪同丈夫離開。
法官陳慶偉早前下令禁止傳媒報道聆訊內容,命令仍然有效直至另行通知。曾蔭權共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他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DBC)提交數項申請的利益,包括數碼聲音廣播牌照申請,及批准李國章出任公司董事及主席。另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間,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該深圳物業進行商議,及建議何周禮受勳時,隱瞞何為該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案件編號:HCCC484/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