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深圳政府舉行會議,由「司馬昭之心」的林鄭月娥代表香港,與深圳副市長艾學峰簽署合作備忘錄,在落馬洲河套區共同發展創新科技園;林鄭在記招指已解決了河套區的土地業權,深圳確認香港「依法持有」河套區業權,而代價是和深圳合作發展,將要為深圳的人員提供進出便利安排。
落馬洲河套區面積約87公頃,原本位於深圳河以北,1997港深合作拉直深圳河,解決水浸問題,變成位於河南的香港境內;同時香港原本位於河南有五幅約12公頃的地皮,在治理後變成位於河北;根據1898年英國與大清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香港與深圳以深圳河為界線,因此產生了所謂的「業權」問題;然而為解決此問題,1997年7月1日中共國務院發表《國務院令第221號》,清楚寫出「深圳河治理後,以新河中心線作為區域界線」,從而清楚界定了香港與深圳的界線,除非深圳市要搞「深獨」,對抗中共國務院的指令,否則河套區的業權,非常清楚屬於香港,絕無爭議。
單看深圳似「蝕底」,但真相是《國務院令第221號》不但重劃了陸地上的界線,更重劃了香港與深圳之間的水域;根據1898年的條約,位於香港西北的後(后)海灣,以及東北的大鵬灣,完全屬於香港水域,深圳方沒有香港同意,則片木都不能下海(除保留了兵船權利外);1997年《國務院令第221號》在兩灣割去一半的水域讓予深圳,而因此深圳才能全力發展鹽田港,超越香港成為「世界第三大港」,也成為香港貨櫃業的最大敵人;相較於河套地區受污染要清理的爛地,深圳所得遠多過所失。
深圳方面既要承認《國務院令第221號》重劃港深水域,以此來發展鹽田港,卻又不承認重劃深圳河界,這是完全荒謬的無理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對此竟不作反抗,不去嚴詞拒絕深圳方面的無理要求,卻再三附和深圳市政府橫蠻無理行為;曾蔭權於07至08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港深共同開發河套」;而梁振英甚至在2012年6月以候任特首身份接受訪問,說要把河套變成「特區中的特區」,免簽證讓大陸人任意進出,變相消滅香港的邊防來搞「中港融合」。
特區官員不敢得罪大陸權貴
中共強行割去香港水域與空域,不但令赤鱲角機場的雙跑道無法用盡,要豪花1,415億去興建第三條跑道,然後再去和深圳商討「共用」原本屬於我們的空域。香港人被完全蒙在鼓裏,無論是香港政府以至民間,卻歌頌「中港融合」以至「中港合作」,賤價出賣香港的利益而不自知,對「本土利益」的關注連深圳政府都不如,更別說據理力爭了。
因此林鄭月娥所成功爭取的深圳「確認」地權屬香港,根本沒有任何值得高興,不但滿足了深圳方無理的要求──共同開發河套區,以至大開中門,承諾讓深圳人進出的「便利安排」;同樣道理,為何深圳河以北原屬香港的五塊土地,香港不能爭取相同的待遇呢?為何香港人不能「免回鄉證」去進出?這完全是不平等條約。
事實上這20年來香港有如「二奶仔」,特區官員在中共各地官員的淫威之下,完全不敢據理力爭,去為香港爭取應有的權益,以免得罪大陸權貴,影響官位或前途:如天價的東江水協議,中資壟斷各條隧道管理權而瘋狂加價,在政府的宣傳下,竟說成是對香港人的「恩情」,例如2009至2010年林鄭出任發展局局長時,政府曾反過來宣傳是香港人浪費食水。多數香港人一年都未必去一次中國大陸,卻同意香港花幾千億去興建連接中國大陸的基建,由落馬洲鐵路、深圳灣大橋、港珠澳大橋、港深廣高鐵、蓮塘口岸等,從來不計算成本效益,或擔心令太多大陸人來港;反之日日過海嚴重塞車,卻堅持毋須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再接待更多中國遊客,發展失衡本末倒置,令人憤慨。
林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