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江門的無業青年稱受人指使下參與電話騙案,來港收錢,成功騙取兩名事主合共25萬元。另一名年近九旬的女事主亦險遭騙去10萬元,幸家中印傭起疑,悄悄跟着獨自離家的老僱主,並於青年收錢一刻挺身而出,阻止老僱主交錢兼嚇退青年。
記者:楊家樂
涉案青年最終被捕,昨在區院承認洗黑錢等5罪,還柙至今天判刑。案情透露,去年3月7日,88歲退休女士趙賜貺於家中接獲身份不詳男子來電謂「我係阿輝,我出咗事呀」,另一男子接過電話問她是誰。她回答說是阿輝祖母,對方要求贖金15萬元。趙自言得10萬元,並透露會到銀行提款及穿甚麼衣物。男子自稱姓陳,要求趙單獨赴會。
趙隨即獨自離家,其印傭Anita Listiana見她表現緊張,悄悄跟着出門。趙到九龍城福佬村道恒生銀行提款後,在現場附近徘徊,其間被告李舜佳(21歲)上前,指其朋友姓陳,並將她帶到附近百佳超市後巷,準備接過趙交出的現金。此時印傭現身阻止並即場報警,被告見事敗逃走。
被告稱僅收千元車馬費
緊接的連續兩天,84歲退休男子何源及71歲主婦盧葵心先後接獲騙徒電話,以為兒子遭挾持,分別交出5萬元及20萬元贖金,同樣由被告收錢。
至7月13日,六旬主婦杜瑪琍接獲騙徒電話,乘的士前往交款地點九龍仔公園途中要求司機代為報警。警員接報埋伏,發現被告一見警車即逃跑,遂上前截停他。被告自言只是打工,獲江門朋友邀請,持雙程證來港等電話及收錢,事前有1,000元車馬費,每次事成後則從涉款中扣除1,000元作報酬,餘款匯返內地,但已忘記戶口詳情。
法官陳廣池謂相關罪行無日無之,法庭不能視若無睹,「至於點解會成功呃到則係另一個問題」;又質疑被告沒理由無記下匯款紀錄,而1,000元車馬費來港數日,「劏房都未必夠住」,認為報酬應不止此數。
案件編號:DCCC9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