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上任的警署警長當值時,涉多次無故使出「鹹豬手」突襲女下屬,分別搣她臉、捽耳珠、抓住對方手臂搖動及拍打她臀部,被控3項普通襲擊及1項非禮罪開審。女下屬供稱遭拍臀後開聲拒絕,向警長指做錯事可「用間尺打手板」,警長竟答「用手打先可以鹹濕到你」。辯方指警長其實是拍打女下屬腰部而非拍臀,提醒她「坐直啲」。
被告蔡德祥(53歲)否認去年5至6月在港鐵紅磡站警察報案中心襲擊及非禮女值日官X(30歲),他去年10月起停職。X昨出庭指與被告是普通同事,5月26日被告指她的文件做得不好,突然搣她右邊臉一下。至6月2日,被告突從後捉她前臂及搖晃,令她拳頭打到自己臀部;10分鐘後,X坐着工作時,被告突從後方「成隻手掌打咗落我pat pat中間個位」。
辯方:捽耳珠或鼓勵
X即時嚇至彈起說「唔好咁啦阿Sir,我好驚呀」,被告回應「冇得唔好」。X以正常聲線說:「就算我做錯嘢,要打都用間尺打手板啦。」被告答:「唔得喎,用手打先可以鹹濕到你㗎嘛。」X自言「都係打份工啫」,但上班像為了娛樂被告,大感受辱。過了不久,被告再次現身搣她耳珠並捽了兩下。除拍臀外,被告施襲後皆「笑笑口」離去。
辯方盤問指被告沒有拍打X的臀部,而搣面及捽耳珠可能是玩或者鼓勵的動作,X表示不認同,指拍臀是「試緊我底線」。辯方指被告曾經叫X小心勿弄傷腰部,只是拍腰叫她「坐直啲」。
X同意被告曾叫她小心,但非提醒她坐直。X不認為叫被告以間尺打手板是輕佻,「只係唔想咁直接提出唔好打我pat pat」,但若被告用間尺打她,她也會拒絕。
X指被告去年3月調職往案發地點,工作時經常講鹹濕笑話,次數多到數不清,並曾向她及其他女同事說做錯事要「打pat pat」。案發前後,被告試過搭着X膊頭或「掂住」其背部談話,但她認為程度不至非禮,故沒出聲拒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678/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