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2016年,要數我自己與運動有關的最難忘經歷,是終於達成去美國現場觀賞NBA比賽的夢想,更能夠目睹退休前的拜恩,將是一生的記憶。這年最令籃球迷傷感的事,莫過於三大代表性球星同季退役:拜恩、鄧肯與加尼特,他們有個共同特點是擁有甚長的職業生涯,可說是界定了一個時代的人物;但又有個南轅北轍的差異:KG和Kobe先後都是以高中生身份直入NBA,而鄧肯則讀完四年大學畢業才加入選秀。
今日兩種球星都已經「絕種」。高中生直入NBA受到規例禁止(NBA新秀規定須年滿19歲及離開高中最少一年);而除了中下游球員之外,NBA也很難看見讀滿四年大學的新人,畢業生甚至因為年紀較大「入行」,會被球探認為是「受損的貨品」,因為覺得他們在NBA成長的窗口已縮小。
NBA的新秀年齡限制至今已經執行了10年,被暱稱為「one-and-done」,因為客觀效果是很多天生球技出眾的年輕人都只在大學打一年球,一符合資格就馬上離校加入選秀。這造成好些爭論:對於那些本已具有打NBA能耐的年輕人,那一年大學往往流於象徵式,到底意義何在?今屆新秀狀元賓西蒙斯(圖)就公開說自己被迫浪費了一年無償打大學籃球。當然你也可以學金塊的穆迪艾,去海外職業聯賽先賺些錢,但問題是若不打NCAA維持自己在美國本地的履歷名氣,又難保不會損害你在NBA的選秀吸引力,所以確是有點半強迫。
結果這規例的得益者是NBA球隊老闆與經理。此話何來?下周再講。
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