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景小販脫罪 官斥「管理員」似流氓

良景小販脫罪 官斥「管理員」似流氓

【非法集結案】
【本報訊】一群自稱「管理員」的黑衣漢為阻止良景小販在領展商場對開空地營業,用多重鐵馬圍困他們,出言恐嚇「後果自負」。一對男女小販用木頭車撞向鐵馬,欲衝出重圍,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在屯門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認為小販並非有意集結,衝突是「管理員」阻攔小販離開所致。裁判官狠批這班「管理員」仿似流氓,其行為挑釁又具威嚇性,可被控非法集結罪。

女小販謝偉勤(左圖)及男小販陳文輝無罪釋放。

有自衞權行使適度武力

翻查資料,今年2月2日晚上,衝突發生時有大批警員到場,僅拘捕一名涉踢人的姓何管理員,但沒被起訴。律政司昨回覆,會研究裁判官決定理據及檢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跟進。
裁判官水佳麗在裁決時指,受僱於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的駐場經理在審訊時強調不識管理員,也承認涉案空地不屬建華管理,惟當天到場警長卻指管理員自稱建華所聘,確保小販不越過領展範圍。控方一直沒說明這班人身份,水官裁定管理員沒合法辯解管理空地或扣留小販。
惟水官指從事發片段可見,這班人行為粗暴和有組織,不停以粗口與小販對罵,又不斷拍攝小販令事件升溫。這班人背後似有便衣糾察睇場。衝突觸發點是管理員用鐵馬圍起小販,令男被告陳文輝(38歲)和女被告謝偉勤(52歲)要衝出重圍。水官相信被圍小販當時只能循一條通往輕鐵月台的樓梯離開,但常理而言推木頭車難落樓梯,故眾人毫無退路。兩被告透露案發前一個月最少6次受到管理員滋擾,往往被圍堵數小時,即使報警,警方只稱涉及私人地方愛莫能助,水官理解兩被告當時擔心遭長時間圍堵,欲盡快離開。
水官指兩被告有合法自衞權行使適度武力,即使男被告推翻木頭車行為具威嚇和挑撥性,但也不足以構成3人以上集結破壞社會安寧法例要求。水官不接納控方指兩被告與他人聚集一起存心侮辱管理員,並指實情是他們正要離開卻受阻。
案件編號:TMCC2143/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