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信呃份工 港大生判社服

假信呃份工 港大生判社服

【本報訊】考3次文憑試、年近30終如願入大學的港大文學院男生,為交學費求職心切,應徵月薪1.1萬元的木球會文員空缺時,以兩封偽造推薦信,訛稱曾在律師樓任訴訟文員近6年,實質只在該律師樓做過初級文員不足一個月。
木球會聘用他後,向律師樓查核揭發事件。男生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昨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已賠近4,000元

被告葉家銘(29歲)今年7月攜假推薦信到佐敦九龍木球會見工,打工10天後被解僱。辯方昨指社服令報告正面,被告已向木球會全數賠償騙款共3,900多元,犯案因對法律一時無知。裁判官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考慮他初犯及認罪,按報告建議判社服令,並勉勵他努力繼續學業。
案件編號:KCCC4331/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