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學生今年1月圍堵校委會成員,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圖)被控恐嚇「隊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則涉阻礙救護員協助校委紀文鳳,兩被告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本擬傳召港大校長馬斐森、副校長蘇彰德、校委楊紫芝及文灼非做辯方證人,但昨表示不需要傳召4人,至於兩被告尚未決定會否自辯。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三續審,准兩被告繼續保釋。馮(22歲)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否認刑事恐嚇及擾亂公眾秩序罪,李(21歲)則否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
案件編號:ESCC2357、ESS27186/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