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仁濟醫院牙科診所工作16年的女助理因染上嗜賭陋習,藉負責收取診金及每日到銀行入數之便穿櫃桶底,兩個月內偷去公司10.9萬元診金作賭本,終被上司揭發。女助理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偷竊罪,昨稱願在半年內分期償還竊款,但因裁判法院無權下令被告支付逾10萬元的賠償金,裁判官香淑嫻最終僅判被告入獄6個月,並無頒下賠償令。
被告朱美娜(39歲)今年5月30日至7月12日犯案,現時無業,靠每月4,000元綜援過活。辯方昨稱被告因欠下20萬元卡數及其他賭債,在貪婪和愚昧下犯案,已非常後悔,保證不會再犯。香官曾問控方,可否只判被告賠償10萬元,但控方認為不可。
案件編號:KCCC4244/16
■記者羅日昇、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