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高層有責任提升警隊質素

議員:高層有責任提升警隊質素

【本報訊】警隊醜聞接二連三,引起社會關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警隊作為執法者,又是紀律部隊成員,市民對他們要求自然特別高,一宗醜聞也嫌多,警隊高層有責任提升整體質素,減少同類事件發生。
黃碧雲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員犯罪同樣受到法律制裁,並無優待,連串事件已損害警隊聲譽,但相信只屬個別事件,警隊整體未見太大問題。她認為,警隊高層應該向下屬傳達清楚訊息,絕不姑息警員任何違法行為,令他們有所約束。

今年投訴個案跌5.3%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警隊管治不能單靠高層決策,最有效是中層人員包括警長及督察,他們與基層警員朝夕相對,容易掌握他們情況,由警長規勸他們較容易,其次是同袍之間提醒。他表示,案中警員曾飲酒消遣,容易衝動,不排除因此做出過火行為。
今年首11個月,警方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360宗投訴,比去年同期的1,436宗下跌5.3%,當中大部份投訴類別包括態度欠佳、恐嚇及濫用職權等均下跌兩至五成不等。
■記者張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