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必教15小時《基本法》教局下月出指引 要學校填表匯報

初中必教15小時《基本法》
教局下月出指引 要學校填表匯報

【本報訊】教育局明年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指引》),建議中學最少用15小時向初中生教授《基本法》,又要求校方向教局匯報相關課程及活動與《基本法》哪些條文有關。有中學校長批評此舉扼殺學校專業、方向錯誤。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憂慮教局藉匯報機制變相審查,將國民教育「分拆上市」。
記者:周婷

《星島日報》昨引述消息稱,課程發展議會通過修訂《指引》,建議初中級別新增15小時《基本法》課時,學校可在原有課程中加插單元,另外教學活動、境內外學習經歷,亦可視作《基本法》課時。校長須填寫「檢視工具」,說明課時安排、活動與《基本法》何等條文或章節有關。教育局下月舉辦3場簡介會解釋更新《指引》事宜。
教育局覆稱,學校推行《基本法》教育應與時並進,當局已在本學年起為校長、教師舉辦專業培訓。當局亦會為學校提供建議,包括以附錄形式加入「《基本法》規劃與檢視工具」以協助學校規劃、落實和檢視推行情況。

黃之鋒恐國教拆件上市

佛教善德英文中學校長何滿添向《蘋果》表示,要滿足15小時課時要求不難。該校不時邀請嘉賓到校分享,談及公民身份、《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等議題,然而教局要求校方說明每項活動與《基本法》甚麼條文有關,他認為不現實,「一場講座可能涉及好多條文,我要點樣逐條交代呢?」
何滿添續指,若設下「一刀切」課時指標、要求填寫匯報如何教學,將扼殺學校專業空間,「每間學校校情、背景都唔同,甚至初中開辦科目都唔同,應該將彈性留畀學校」。他舉例指,初中生或不明白何謂釋法、23條等,作為師表皆有責任持平客觀地教導,若教育局藉上述工具要求學校「檢視老師教學態度、tone(方式),係方向唔正確。」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坦言,學習《基本法》無可厚非,但新指引表面給學校彈性,仍暗藏國民教育借屍還魂及「拆件上市」隱憂;對於當局建議要求學校匯報《基本法》教學情況,他憂慮變相成審查,令當局透過該等工具「檢視」學校是否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