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不諳英語 司機庭上糾正繙譯

稱不諳英語 司機庭上糾正繙譯

【本報訊】坦桑尼亞女高官兼醫生來港參與世衞會議,在機場乘白牌車到尖沙嘴的酒店,中途司機涉要求收2,880元天價車費,更要高官支付700元過橋費。司機否認非法取酬等罪受審,昨自辯接受控方盤問,提到曾收女高官2,800元;惟傳譯主任譯成英語時誤說280元,曾稱不諳英語的司機聞言即出聲糾正謂「eight hundred呀」。
被告湯耀華(67歲)在庭上承認自己貪心,向事主收過橋費,「諗住嗰700蚊收到就收」。控方指被告當日曾與事主爭論並提高聲線、揮動雙手用英語叫事主「pay my money」,但被告否認曾爭論,強調只說出「pay the money tunnel」。控辯雙方將於1月19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444/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