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謀求在下月復牌的佳兆業(1638)公佈,由諮詢公司富事高作的獨立調查結果,提到有集團前員工涉及2012年底至2014年底的41項、共352億元(人民幣.下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協議,當中有154億元更涉及前員工「精心策劃」造假數,扮向多名第三方買家出售物業所收訂金,但報告提到無證據指主席郭英成違反其作為最終審批者的責任。
佳兆業的通告披露,該41項協議截至2014年底未償還額達308億,更被會計記錄中錯誤分類。公司指是有前僱員「精心策劃企圖隱瞞該41項借款協議」,涉及製作虛構協議及文件、巨額的不恰當及未經授權付款、利用滙款代理掩飾不恰當及未經授權付款的真正目的、在會計賬目中對付款及未償還負債的不正確會計處理方式,包括集團前僱員、供應商、滙款代理等多方串通。
雖然報告提及主席郭英成及前執董陳耿賢參與批核其中39項借款協議,但富事高的調查結果並無證據顯示郭、陳知悉犯事者其後對該全部41項借款協議所採取的會計處理方式,又指現時無足夠證據證明陳或郭違反作為最終審批者的責任。佳兆業將繼續停牌至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