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印傭案 妻呈示範照助夫脫罪指事主站矮凳 不可能遭下體頂臀

狎印傭案 妻呈示範照助夫脫罪
指事主站矮凳 不可能遭下體頂臀

【本報訊】中年司機涉趁印傭在家中晾衫時以下體頂她臀部,又潛入對方睡房摸她大腿等,被控4項非禮罪。司機否認控罪,昨傳妻子出庭證清白,夫妻曾在家中重組案情並拍照呈交,力證司機下體不夠高頂向事主臀部,雙手亦不夠長跨過上格床欄杆非禮事主大腿。裁判官最後認為印傭口供失實,裁定司機無罪。
記者:羅日昇、楊思雅

裁判官接納被告黃志堅(54歲)妻子呈遞的示範照,認為事主作供有誇張失實之嫌,4項非禮指控皆有不合理及不合邏輯之處,尤其事主指被告入房非禮時,被告外母正在下格床睡覺,認為被告不可能「食咗豹子膽」在家人面前非禮事主。

被告申請訟費遭拒

但裁判官認為他自招嫌疑,包括要求事主按摩及趁兩人獨處時塞錢給對方,故拒絕其訟費申請。
被告早前被裁定4項非禮罪表證成立,辯方昨傳召其任職保險經理的妻子劉冰玲出庭,她分別向法庭呈上一張8吋半高的矮凳,及一張顯示她示範晾衫時假裝遭丈夫頂臀非禮的相片。
黃妻指她與事主身高相距僅一吋,當她站在矮凳上晾衫時,臀部相距地面最少36吋半,但被告下體卻離地32吋,故事主臀部碰觸到的只會是被告的肚腩。她又質疑事主穿牛仔褲,為何可肯定遭被告勃起的下體非禮。
黃妻續指事主睡上格床,以被告的身高根本不能越過欄杆摸她大腿,極其量只能伸手「攝」入床邊碰觸她小腿。另黃妻承認要求高,指事主做事馬虎,「日日都俾我鬧」,事主試過被她罵哭而絕食抗議。她說從沒打算解僱事主,估計她藉誣衊被非禮以換取即時中止合約。
裁判官聽取證供後裁決,提及事主稱遭被告隔着上衣衫袋摸大腿,但事主在庭上示範穿上同一件上衣時,衫袋位置僅及腰間,除非將衫扯爛才可觸及大腿,認為她作供誇張。
至於被告涉在按摩期間非禮事主,裁判官認為事主曾就按摩一事向中介查詢,卻沒同時投訴遭非禮;而事主曾向中介透露被告要求她陪睡,但卻沒在庭上提及,兩者不合理,故拒接納事主證供。
案件編號:TMCC29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