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涉貪案】
【本報訊】被控近2,000項控罪的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圖)案昨續審。案情指何涉組織犯罪集團開設多間空殼公司,高價承包檢察院共1,359項工程及服務合同謀利。
兩官接力讀逾300合同
昨法庭繼續應何要求,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和法官宋敏莉以接力形式逐一宣讀300多項合同,涉款約1,800萬澳門元。何超明否認控罪,並提出「五個沒有」自辯,包括沒創立犯罪集團及沒收取任何公司或個人的一分一毫。
案情指何涉在2006至2014年指使下屬將白蟻防治、傳真機維修、花卉購買和保養、官邸清潔及電腦設備保養等300多項合同,判給其犯罪集團開設的10間空殼公司,再外聘二判公司提供服務,從中獲取不法利益,涉款約1,800萬澳門元。
何大多否認指控,稱「冇做過呢啲犯罪嘅事」及「唔清楚具體情況」。被問有部份合約由他簽署時,何回答「簽署係履行法定職責」。他更提出「五個沒有」自辯以回應1,359項指控,強調自己沒涉及需要迴避的親屬關係、沒以任何形式指定判給予任何公司、沒創立犯罪集團、沒詐騙及分享利益、從沒收取任何公司或個人的一分一毫。
其中涉及電腦設備保養合同的部份,何超明續否認指控,並反問法官「唔通我會為咗買支電腦手寫筆,70幾元嘅差額都要指定公司?」宋敏莉稱之後會由檢察官提出舉證。案件將於明年1月4日續審。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