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一個寒冷的晚上,救護員送來一個孕婦,分流站護士隨即送她入診症室,通知我替她作初步檢查。拉開了門簾,就聽到騌嗵騌嗵的胎兒心跳聲音,同事用測胎兒心跳儀器為產婦作初步檢查。看見一名孕婦,腹大便便的躺在床上。根據過去臨床的產科經驗,都應超過三十六周了。
「第幾胎呀?預產期係幾時?」我一邊做腹部檢查,一邊問她的產科病史。
「第六胎,生了四個,人工流產了一個。下星期預產期」。她淡淡的告訴我,看看急症室登記的紀錄,42歲,第6胎。
在等候轉院期間,仍繼續陪着她。
「有無痛?」
「沒有」。她搖頭答道。
「你仲生,第六胎喇!」
「姑娘,我想和這個老公生!」
「?!」我立刻無言以對,對自己剛才說的話,感到十分尷尬。
「我以前是街童,不識得尊重生命,現在有一個愛惜我的丈夫,好想和他有一個小朋友。家人、朋友、醫生、護士都曾經勸喻過,我知道再次懷孕是有危險性,不過我真是好期待小朋友的來臨」。
此時,救護車來了,交代了簡單的狀況,她便隨救護車送去威爾斯親王醫院產科。
無論任何人,都應該有選擇權,醫生護士都不可替他人作決定。
聽聽病人心底說話,才知道是誰的真正需要。
撰文:北區醫院中央護理部護士長李海棠
逢周一刊出
想輕輕鬆鬆健康?,記住留意健康蘋台
http://health.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