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日要求立法會財委會批准,讓政府以每年額外10.31億元的財政承擔,由2017年2月1日起,把綜援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調高2.8%,民主派議員批評加幅太低,不足改善受助人生活需要,要求改變計算加幅方法,經近兩小時討論後,在民主派和建制派議員支持下通過。
政府今次是按社援指數調整綜援標準額,新措施下,單身長者綜援標準金額,由3,340元,增至3,435元;60歲以下健全成人的綜援標準金額就由2,355元,加至2,420元;生果金由1,290元加至1,325元;長者生活津貼就由2,495元增至2,565元。
促重新計算社援指數
多名議員都批評政府提出的加幅太少。工黨張超雄則質疑,政府現時將綜援家庭中、小學生每月的膳食津貼,由275元加到285元,但一般學校的膳食費卻要收取400至500元,質問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李婉華:「你知唔知一般學校雜膳費用多少?」李婉華坦言不知,但指政府現時提供的綜援基本金額,已包括有關費用。熱血公民鄭松泰表示,綜援金額是根據社援指數調整,認為政府當局需要重新計算社援指數。社福界議員邵家臻亦批評,綜援金額以滯後的數據調整,根本無法令受助人應付生活需要。
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陳羿稱,社援指數是每5年調整一次,而審計署亦曾指出,若用預測方法,會出現高估情況,亦會影響綜援金額,認為目前的機制會較為合適。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