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鑑於司機對超速檢控存爭拗,警方近日就偵測車速作出新寬減限制。《蘋果》取得警方「車速寬減」最新修訂內部文件,並於本周日起生效,前線人員利用雷射槍測速時,不論司機超速多少,一律由過往寬減3km/h改為5km/h,其他偵速儀包括「白鴿籠」、「三腳架」、「隱形戰車」等則視乎車速,寬減由3至8km/h不等,比過往一律減3km/h寬鬆。有立法會議員擔心修訂或令司機由扣分變罰款,變相鼓勵博懵揸快車。
記者:郭美華 黃學潤
這份「車速寬減」最新修訂文件,據知是警方交通部發出的內部指引,於本周日起生效。按新修訂項目,以雷射槍偵測,超速車輛一律可寬減5km/h,較過往只減3km/h為多。舉例若司機超速19km/h,舊有指引下,會被視為超速16km/h,須罰款兼扣3分(違例駕駛記分制);但新指引下,司機只被視為超速14km/h,只須罰款320元,毋須扣分。
私家車司機:分數緊要過錢
至於其他偵測儀器,包括俗稱「白鴿籠」的偵速攝影機、「三腳架」的流動數碼雷達車速偵測,以及隱形戰車的視像錄影系統,若測得車速每小時100km/h或以下,寬減車速維持3km/h,其後偵得車速越高,寬減越多。例如車速為101至130km/h時,寬減4km/h;車速130至160km/h,寬減5km/h;至超過230km/h時,寬減達8km/h。
對於新指引,除職業司機讚好外,一般私家車司機也感滿意,市民Alex笑言:「對我嚟講,分數係緊要過錢,因為扣晒15分要停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駕駛者超出路面限訂的車速限制,即屬違法,除了定額罰款外,超速逾15km/h,可被扣3分;超速逾30km/h可被扣5分,扣滿15分即停牌。若超速少於15km/h,僅被罰款320元。
據知,警方對超速車輛制訂車速寬減,已採用逾10年,主因是偵測儀存在誤差,令超速檢控個案在法庭上受到挑戰,最早期的指引是超速100km/h以上者,可獲扣減5公里;至2013年警方收緊指引,不論測得多少車速,一律只寬減3km/h。
警方今年1至10月共發出17.3萬張超速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560宗要求覆檢,約7%個案(即39宗)最終獲取消罰款,較2015年4.85%及2014年5.9%略高。消息人士透露,警方每兩、三年會檢討有關指引,今次詳細列明不同儀器、速度等車速寬減,則屬首次。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進一步放寬措施對守規矩的駕駛者影響不大,但不排除會有人博懵揸快車。他認為警方應交代修訂的基礎,並加強超速檢控,避免予人鼓勵司機開快車的不良印象。警方稱不時檢討有關測速執法的政策,目的是向各總區前線人員提供清晰的檢控車輛超速執法指引及相關程序。有關指引屬內部行動細節,並不適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