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叔家族公司填土罰16.5萬

發叔家族公司填土罰16.5萬

【本報訊】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圖)長女持有的公司,其名下3幅元朗大棠土地被發現非法倒泥及填土物料,收到規劃署通知也沒理會,在限期316天後才移走物料再用8個月種草。裁判官因公司遲遲未完成種草而數度押後判刑,規劃署大前天終確認土地恢復原狀,裁判官昨判公司罰款16.5萬元。

認種草進度緩慢

被告兆駿發展有限公司股東兼董事包括劉長女劉麗芬,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種草進度緩慢,承諾將來會妥善管理。裁判官強調公司因初犯才從輕發落,再犯必重判。涉案土地面積達7,000多平方米,非法填土超過1.2米高。規劃署2014年發現耕地變地盤,去年1月向被告發通知書,要求3個月內移走物料及種草。署方人員多次巡查發現地盤仍鋪有瀝青沙泥,泊有逾20輛車。
案件編號:STS2107-9/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