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高院裁定拒絕宣誓而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上訴庭駁回他們的上訴,二人昨表示找到新法律觀點,將上訴至終院,當務之急是在明年1月前籌得160萬元訟費保證金。梁坦言眾籌失敗便無法上訴。
倘眾籌失敗將放棄
兩人昨在高院外見記者,有數名大媽不斷在旁挑釁指罵梁游,在場警員無阻止,並謂已勸喻大媽返回示威區,「佢哋唔跟我都冇辦法」。梁透露正研究將兩人合共4宗上訴案合併,若成事便只需付一宗案件、即最多40萬元保證金,他坦言若合併及眾籌均失敗便惟有放棄。
游強調面對不義的中共政權不會退縮,已與律師團隊找到新法律觀點,有信心取得上訴許可,但拒透露詳細理據,僅提及三權分立、立會獨立性及立會選舉是否有效等均是核心問題。游又批評政府帶頭破壞三權分立,上訴是為堵截政府製造的缺口。兩人將於本月28日限期前提上訴,至今僅眾籌44萬元。
另外,「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再就宣誓事宜提司法覆核,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秘書長陳維安沒履行監誓員責任,即於10月12日首次宣誓當天沒向議員解釋宣誓應有態度,亦沒糾正議員宣誓錯誤,認為兩人行政失當,要求法庭頒令兩人為所有議員重新監誓。至於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4名非建制派議員的宣誓覆核案,高院今晨會進行指示聆訊。
案件編號:CACV224-227/16 & HCAL233/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