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派應提名兩位參選人(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非建制派應提名兩位參選人
(執業律師 任建峰) - 任建峰

非建制派在選委會選舉中取得300多席。簡單來說選委有兩個權力,就是提名特首參選人與投票選出成功被提名的特首候選人。
關於這兩種權,要在現階段全面討論投票意向實在言之過早。局勢千變萬化,以現在來說真的是太遙遠的事,由投白票到為「最不壞」建制候選人「造王」,或兩者之間的各種選擇都不需要排除。就此,任何在現階段有機會為非建制選委帶來不必要的投票意向壓力、或會把選委會這個畸形制度合理化的舉動(如要求非建制選委要跟隨公民推薦結果投票)都未必太恰當。
相反,提名就有點不同,因為其考慮比起最終具體投票給誰(或投白票)相對地較為有方向性,不妨在現階段討論一下:

問題1:應否提名任何參選人?

非建制陣營內有些聲音表示,非建制選委不應提名任何人,因為被他們提名的任何民主派人士得勝的機會基本上是零,所以這是浪費時間。不過如果一個陣營有選委會超過四分一的議席而不運用一下這股實力,這看來是一種示弱而不是示強的表現吧。再者,無論非建制陣營提名的人有沒有勝算都好,在特首選舉舞台上有聲音是重要的,只要選委能清楚表明提名與投票是兩回事就可以了。所以,我主張非建制派選委使用他們的提名權。

問題2:應該提名幾多個候選人?

非建制派有足夠的選委去提名兩位參選人。既然他們有這個能力,我覺得他們就應該提名兩位參選人,把多些支持民主聲音(或至少是較可以接受的建制聲音)推上選舉舞台。越多聲音與非建制較接近的聲音在台上,非建制陣營在公眾層面上的話語空間就越大。
問題3:應該提名哪兩個人?
這是一個較難的問題。在非建制陣營內,有些聲音認為只應該提名民主理念相近的人,這人有沒有勝算並不應是考慮因素。有些聲音反而認為應該企圖「造王」,支持有機會勝出的人,然後在過程中換取一些政制改革、一國兩制等承諾。在親非建制的網絡媒體內,兩派更有不少的爭拗、互相批評。
我個人認為,既然非建制陣營有足夠議席提名兩個人,為何不兩條路線都試一試,把300多選委分出來提名兩位來自這兩條路線的候選人?先說民主理念相近的參選人,只要選委表明提名給這參選人並不代表會投票給這人,而這人的角色只是為了確保民主理念不會在選舉平台上消失,這應該問題不大吧。我認為最重要的反而是這位民主派參選人要有一定的公眾支持度(這支持度更可以考慮以一些民主派民間投票初選方式來衡量),好讓公眾感受到如果有普選的一天,民主派隨時有執政準備。
至於「造王」提名路線,最大的問題就是究竟一個有勝算的「最不壞」建制參選人敢不敢接受非建制選委的提名。如果這樣的參選人願意,非建制選委就展示了他們有實力去捧有勝算的人。如果這樣的參選人不願意,那些覺得要「造王」的非建制聲音亦基本上可以就此死了條心。在這情形下,既然建制不領情,非建制手上剩餘足夠提名多一個候選人的提名票就可以考慮用在一個民主理念同樣接近、但經濟民生理念與從上述「民主理念」路線被提名的參選人顯著不同的參選人身上。
註:以上是筆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他所屬的律師行或團體。

任建峰
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