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樓「空窗期」簽約冇王管

新樓「空窗期」簽約冇王管

【監察漏洞】
日出康城三期緻藍天被揭涉濫收泥頭費,有關注團體指情況在香港相當普遍,管理公司往往趁屋苑新入伙、居民未及成立法團或業委會等「空窗期」,與其他公司簽訂天價服務合約。管理公司亦可因應合約金額,收取當中一部份作額外經理人酬金,全程等同冇王管,小業主則要為合約埋單找數。
以緻藍天為例,該屋苑在去年12月入伙,業委會今年9月成立,其間屋苑的大小管理事宜均由管理公司包辦。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指,在類似的空窗期間,業界普遍會與其他相熟公司簽訂各種巨額合約,「喺行內係好自然嘅事,基本上任佢點簽都得,管理公司亦唔需要同任何人交代,市價收100蚊,佢開到1,000蚊都得」。

金額越大抽佣越多

佘又指,服務合約的金額越大,管理公司可從中抽取的額外經理人酬金亦越高,「一般會係合約金額嘅8至10%,性質上相等於合法地回佣」。
除私人屋苑外,新入伙公屋同樣會面對類似情況。過去啟晴邨、豐和邨及長沙灣邨亦有不少租戶向議員投訴,指入伙時即使未有裝修、又或已向裝修公司支付費用自行處理廢料,屋邨的外判管理公司亦會額外向他們收取泥頭費,金額大概由百多元至600元不等。如租戶拒絕交,管理公司便會拒絕為他們辦理入伙手續及簽訂租約。
■記者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