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傳媒用上「小三」字眼,如上周的九線藝人偷食醜聞,總有疑似本土派人士破口大罵:「小咩三?係二奶呀!」原來不少人認為「小三」是「蝗語」,香港人要講「二奶」才政治正確。真的嗎?記得三十年前看八卦雜誌,既不用「小三」,也不講「二奶」,最常見的是「第三者」,此外是「情夫」和「情婦」。
流行語的演化,確實可反映時代風氣的變遷。「第三者」最廣義,男女皆宜,只是客觀陳述三角戀中介入者的身份,字面上不含明顯道德批判,直到後來出現「包二奶」現象,「第三者」所涵蓋的「情婦」意義,便慢慢被「二奶」取代──「二奶」專指已婚漢長期包養的情婦,尤其是大陸女人。最後興起的「小三」,實際上是「女性第三者」──男人依然叫「情夫」或「第三者」──兼稱未婚和已婚男人的偷情對象,關係可長可短,跟「二奶」是兩回事,不能通用。至於語源,「小三」也許源自台灣,未必是「蝗語」,反而「二奶」在今日有很深的大陸淵源,有語言潔癖的「真.香港人」才不該說,那是死罪啊。
但「小三」何以叫「小三」呢?「小三」和「第三者」,聽來有什麼分別?「小」是個「指小詞綴」,有親暱或藐視之意,視乎上下文而定。今日編輯自稱「小編」,蔡英文叫「小英」,都是自謙用語──若梁振英也叫「小英」,大家是會嘔的──那麼「小三」又是否表示自己人畜無害呢?若然,人神共憤的「狐狸精」顯然是另一極端:據古神話,「純狐氏女」原為河伯之妻,羿殺河伯後,純狐嫁給羿,後跟羿的臣子浞通姦,又和浞合謀殺害羿,一女事三夫,《名山記》所謂「狐者先古之淫婦也」,指的就是這個傳說。今天「狐狸精」已越來越少人用,但論文化內涵,它其實比「小三」、「第三者」都豐富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