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有云:「天下無不是之父母」。湖南永州道縣卻有一批父母,將自己的年幼子女出租給盜竊集團犯案,長租5萬元(人民幣‧下同)一年,短租一兩百元一天。這些被出租作竊賊的小孩,多是屬於過去一孩政策下的「超生」兒,沒有戶籍,部份人更從來沒上過學,身世可憐。
「外流盜竊」這個名詞,是屬於永州道縣的標誌性詞彙。據當地的統計資料,登記在冊有盜竊案底的婦女有一萬多人,這些婦女一般不在本地行竊,而是外出到經濟發達的各大城市犯案。她們一般3至4人組成一夥人,犯案時必定帶着一個孩子。一人負責「睇水」,兩人遮擋營業員的視線,實際落手偷竊的,則是由7歲左右的小孩負責。他們主要的目標有兩個,一個是商店所存放的現金,另一個是蘋果手機。
這些小孩盜竊手法非常專業,偷一部手機只需要3秒,有小孩更在一次偷竊案中,只用了40秒就盜取商店內近8,000元現金。他們屢屢得手,原因主要是誰也不會在意一個小朋友。7歲的清清是道縣其中一名外流盜竊的兒童「慣犯」。第一次犯案前,帶清清出外搵食的姨姨,對她進行培訓。他們會放一個銀包或一部手機在枱上,然後讓清清留意場人士的視線,趁着大家沒注意到的時候,迅拿起手機,塞進衣服內。得手後拉扯在場接應的阿姨衣角表示成功,然後設法離去。
有被租出的女孩因犯案手法不夠純熟,被盜竊集團退還給父母,亦有男童偷盜技巧過於純熟被退回,原因是男童的父母要價過高,超過市場行情太多。清清的母親只有30歲,已生有6名孩子。她和不少「外流盜竊」被捕的婦女一樣,都屬於「超生」。因為她們在犯案時,常常以大肚子或者哺乳期作為掩護,此以逃避刑責。事實上,當地流傳一個陰謀論,指這些女子懷孕,盜竊;哺乳期,盜竊,然後再懷孕,再盜竊。結果「超生」,生下來的子女沒有戶籍,從小學習偷竊技巧。等他們長大一點,就被父母租借出去賺錢。
就這樣,租借孩子「外流盜竊」在當地成為一種歪風,讓盜竊遺傳一代又一代人,這亦令道縣成為內地赫赫有名的「外流盜竊」縣。據根內地法規,教唆兒童犯罪,足以判刑3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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