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10空殼公司謀利何外號「領導」

涉開10空殼公司謀利
何外號「領導」

【本報訊】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指涉嫌夥同兄長何超信和妹夫李君本,以及麥炎泰、黃國威等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謀利。何超明昨自辯稱,與麥、黃只是普通朋友,更指他們只是水電冷氣維修工人,「如果我要組織犯罪集團,都搵啲層次高啲嘅人」。
根據控方起訴書,何超明被指與兄長何超信、妹夫李君本、黃國威、麥炎泰,以及他們的伴侶、親屬等人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
他們各有分工及花名,何超明被稱「領導」,負責發指令及交代任務,並利用檢察長職權操控檢察長辦公室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負責開空殼公司的黃國威、麥炎泰被稱為「隊長」及「小財爺」。何的兄長何超信花名「大佬」,負責具體管理和營運空殼公司;何的妹夫李君本負責該等公司的會計及指示職員製作報價單和發票等。

「都搵啲層次高嘅人」

何超明昨在庭上辯稱,與麥、黃只是普通朋友,沒建議他們開設公司,也不清楚他們向政府提供服務。至於涉案人士的花名,何超明解釋,何超信是其親大佬,其他人跟他一樣稱呼何超信為大佬。至於其被稱為領導,何解釋或與其檢察長身份有關,「叫我領導,係外界嘅禮貌稱呼」。
至於涉聘請犯罪集團親屬在檢察院工作,何超明稱,檢察院發展至400多名員工,不排除員工或與涉案人士有親屬關係。他指,知道有兩名司長和幾名局長,以及司法官的家屬在檢察院工作,反問是否他與司局長組成其他犯罪集團。他更指出,麥、黃及其親屬只是水電及冷氣維修工人,「如果我要組織犯罪集團,都搵啲層次高啲嘅人」。
■記者紀靜雯、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