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肉刀刺腹 木椅掟頭 父斬繼子 官質疑應控意圖謀殺

切肉刀刺腹 木椅掟頭 
父斬繼子 官質疑應控意圖謀殺

【本報訊】六旬退休漢與持雙程證來港的廿多歲繼子素有積怨,早前不滿繼子取去其墊腳凳入房玩電腦,一怒之下往廚房取切肉刀襲擊繼子,令繼子腰腹留下四道6至10厘米長傷口,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退休漢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還柙候判。法官陳廣池直指「差唔多意圖謀殺咁滯,差唔多劏開咁滯」,質疑控方有否考慮過控以意圖謀殺罪。
記者:楊家樂

被告當日斬人後被捕(圓圖),繼子受重傷送院,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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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回應指決定罪名前已全盤考慮案情,惟法官指事主沒有作挑釁行為,被告不至於取刀斬人,對控方未有控以意圖謀殺,反而控以較輕的蓄意傷人罪感奇怪。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指,經詳細考慮案情、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後,決定以蓄意傷人罪提出起訴,惟因案件仍未審結,現階段不宜作任何評論。

被告稱不滿遭取去墊腳凳

生於內地的被告饒亢宗(66歲)早年來港,曾任職酒樓經理,案發時已退休,沒有案底。案情透露,被告妻子去年已提出離婚,但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即案中事主姚兆華(26歲),以及與被告所生的11歲兒子,仍與被告及他們的母親同住天水圍天晴邨公屋單位。被告與事主曾於今年3、4月間爭執,驚動警方。
今年5月26日早上,事主回家後入房玩電腦,被告突然從後扯事主頭髮。事主馬上捉住被告雙臂,推被告出房,並着弟弟馬上報警,弟弟即外出向鄰居求助。此時被告從廚房取出刀鋒約長15厘米的切肉刀,衝出瞄準事主頭部,最終刺入事主腹部,隨即拔出再刺向已倒地的事主。事主掙扎逃走,但被告再將木椅擲向事主頭部。
事主最終逃脫送院,留醫7天,一度入住深切治療部。他的腹部有一道長10厘米傷口,腰部則有三道長6厘米傷口,頭頂、手臂及手指等亦有多處傷勢。
被告在現場被捕後承認犯案,指事主從客廳拿去他原本用作墊腳的凳,他入房推事主,惟事主作出反擊,更用凳打他的頭部,故他取切肉刀自衞。
辯方昨指事主沒有傷及內臟,因他並非本港永久居民,未能負擔本地醫療費,已返回內地就醫,而他的左手食指及中指不能伸直,將會動手術。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4日,等候事主的醫療報告及被告的心理報告才判刑,亦要求控方交代事主申請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的審批結果。
案件編號:DCCC5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