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程證來港主婦稱不忍兩歲姪兒在內地無親無故,安排另一人帶姪兒經中英街偷渡來港,惟姪兒在外玩耍時被巡警截查揭發身份。主婦昨認罪稱姪兒是她養子,其父工業意外亡,母也改嫁離去。裁判官指雖同情男童,但不能令公眾誤會領養後便可非法入境,明言判監無可避免。
中英街禁區接應
案情透露,39歲姓方女被告與丈夫居於沙頭角禁區的蓮麻坑路。警方今年5月16日截查男童時,被告稱是男童姑姐,曾返內地照顧男童約一個月,但因有事返港便安排一名不認識的婦人帶男童橫越中英街,自己在蓮麻坑路接應。裁判官指中英街無鐵絲網圍住,可輕易來往中港。
辯方求情指本案與一般人蛇案有別,不涉金錢利益,偷運方式也不危及姪兒生命。辯方又透露被告打算循正途申請姪兒到港,已辦妥領養手續成其監護人,重犯機會極微。控方則指男童現由被告夫婦看管,但被告認罪後,料男童將由入境處和社署聯絡內地親人遣返內地,但控方聯絡不到男童生母。被告還柙至本月28日,等候背景被告判刑。
案件編號:FLCC5085/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