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滬深港通相繼啟動,令人擔心北水湧港威脅香港企業管治。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獻兩計,建議定期引入外部評核董事會是否獨立有效,及要求新股申請上市前一年就應聘任獨董。但他指目前香港的獨董薪酬仍停留在九十年代,難以挽留人才。
2012年起所有香港上市公司均須設至少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或佔董事會最少三分一,其中一人須具有會計師或律師等專業資格。獨董是代表小股東監察公司,盡量不參與日常營運。若持股多於5%已不合資格,若連續出任9年,按上市規則須每年於股東大會上重選連任,亦要解釋為何仍算獨立。
年內兩家大藍籌,包括東亞銀行(023)及港交所(388),均被質疑獨董委任欠妥善,令獨董角色再受注目。其中東亞遭對沖基金股東Elliott炮轟獨董不獨立,主席李國寶家族與信和(083)黃志祥家族、長和(001)李嘉誠家族互相擔任對方公司的獨董,部份更連續出任逾20年,最終該行三名服務10至39年的獨董今年退任。
港交所去年改制,連續服務12年以上的董事,不再獲提名續任。本來是理想做法,但面對股東提名的候選人挑戰,董事會竟在股東通函幫其屬意的新人拉票,被批評濫權。
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創會會長范仁達指出,上述問題均與董事會多元性有關。除了男女、年紀比例須均衡,他提醒公司在不同階段需要不同董事,「剛上市需要呢班董事,5年、10年之後可能唔再適合,要轉人」。協會建議香港上市公司邀請獨立機構,定期檢討董事會組成,檢討公司發展方向和所需人才,評估獨董是否服務年期太長、關係太密切等。
其實一人擔任多間公司獨董的情況並不罕見,例如議員石禮謙一人身任16間公司獨董,范仁達本人亦擔任13間。問到應否限制擔任董事的上限,范仁達認為無必要,專業獨董自然會衡量。以他經驗,剛接手新公司的頭一兩年花上時間最多,須認識公司業務、產品、管理層,甚至實地考察,「學嘢多過貢獻」,往後數年花較少時間已能應付。
有指「掛名獨董」只着眼於薪津,范仁達卻指,香港獨董薪酬普遍仍停留於九十年代水平,令夠資格的人認為回報與付出不成比例而拒絕委身,而且擔任獨董「唔完全為錢,我覺得我學到嘢,有興趣先會去做」,可能幾年後有感貢獻已盡,獨董會自然離任。
滬深港通相繼開動,北水南來之下,新股質素令人擔憂。范仁達承認,不少新股為節省成本,在未正式支薪前就要求獨董簽立不少文件,待成功上市後才正式受聘,「對獨董都好大壓力」,所以他建議應強制要求新股遞交申請前一年,已須正式聘任獨董,好讓在上市前獨董能「睇清楚啲,唔舒服嘅話,唔好等到上市,未上市就退任」,總勝於上市短時間後「跳船」,對於公眾和監管機構都較有保障。
記者:黃翹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