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室內設計工程公司東主指行家在多年前欠他30萬元,追討不果報警又不受理,去年4月16日趁對方往見客時,夥同外甥及另一男子將對方擄上車並非法禁錮,逼行家簽下30萬元借據,威脅他不可報警並搶去其提款卡,將他棄於城門水塘邊。3人早前在高院認罪,昨分別被判監3年至3年4個月。
三被告收監
3名被告為王文廣(51歲)、外甥裝修工廖峻夆(25歲)和楊俊耀(32歲)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勒索、欺詐和刑事恐嚇4罪。
法官湯寶臣判刑時指,案件嚴重性不在於被告是否專業收數人,而是犯案過程中的行為,雖然事主林仲君只是被禁錮數小時,但其左眼瘀傷頗為嚴重,沒造成永久傷害算非常幸運,辯方指首被告真誠認為事主欺騙他,但法官認為若他有理據應民事索償,糾黨犯案於法不合。
法官考慮後判首及次被告入獄3年4個月,案中任司機的第三被告角色較輕微判監3年。辯方求情時曾指首被告犯案只為取回借款,案發後已知錯。
案件編號:HCCC402/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