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監警發還案件正常

黎棟國:監警發還案件正常

【本報訊】監警會日前公開退休警司朱經緯用警棍毆打途人的終極報告,監警會披露三度發還投訴警察課重審該案。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回應稱,此類情況時有發生,雙方就手頭上證據相互交換意見是「正常不過的現象」,投訴警察課負責調查,再將報告交予監警會作審核,最重要是最後能達成結果。

否認包庇朱經緯

朱經緯涉毆人案兩年未有進展,他強調事件並非包庇,無論涉案人是誰,警方都會「採取同一把尺、同一個立場」,又指目前警方刑事調查已完成,正等候律政司指示。他稱每宗個案調查時間難以劃一,相信律政司會着緊處理案件。
監警會報告又指,涉及傘運投訴警察個案有274項指控,但僅4項指控獲證明屬實,即98%投訴警察個案不成立。他指投訴成立與否是基於調查證據,投訴個案多少與成立個案多少無任何必然關係。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稱,黎棟國解釋是扭曲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的功能,「係兩個分別問責同被問責嘅部門,點會相互交換意見係正常,佢覺得『正常不過的現象』係最唔正常嘅地方,投訴警察課係應要達到監警會嘅監督」。
區質疑,警方及保安局護短,並沒有「採取同一把尺」處理事件,「睇調查都睇咗兩年,我想問睇完未?」另外,區指黎棟國「投訴成立與否是基於調查證據」的說法與監警會有出入,監警會報告是指由於無法聯絡投訴人而未有立案,而非基於調查證據不足。
■記者梁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