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拒絕接受被司法覆核議員的提問,坊間議論紛紛,前天有幾份報章傳出「政府內幕消息」,指梁振英在內部高層會議,兩度向曾俊華詢問,曾未有直接回應,在場官員就保持沉默。內幕指事件或涉曾俊華「人為出錯」,「亦未知他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
內幕消息通常都是有目的而傳出。我們應該只就公諸於眾的新聞作評析,這樣才比較公允。
公開訊息之一,是曾俊華在立法會說,他是「根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行事;梁振英次日的回應是「曾俊華司長事前取得了法律意見」。政府的律政司作出的法律指引,和曾俊華個人取得法律意見,不是一回事。前者作為執政團隊的紀律,必須奉行;後者就有個人選擇如何執行的空間。梁振英刻意淡化律政司的角色。
公開訊息之二,是梁振英說,曾俊華取得法律意見,「但我認為在具體處理上不至到不回答這四位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政府官員到立法會,責任就是回答議員提問,如果法律意見並非不回答議員提問,那麼法律意見要給予限制的究竟是什麼?
律政司的意見,據曾俊華在立法會說,就是「跟從政務司司長在早前致立法會主席信件」的原則。林鄭月娥10月31日的信件表示,政府在法庭作出最終裁決前,不會回應兩位被司法覆核的議員的提問。
公開訊息之三,是梁振英表示,曾俊華拒絕接受提問這件事,「我事先是不知道的」,對於「誰人須要為這件事負責」,他表示「不想在這裏談責任問題」,但從他之前的回答已很清楚,事件應由曾俊華自己負責。
作為一個有承擔的領導者,對下屬的出錯,不論事前知道還是不知道,都會挑起責任。這正是「The Buck Stops Here」的意思。梁振英一再說他事前不知道,又故意不說責任問題,他要打擊特首選舉最有力的競爭者的政治意圖,已表露無遺。
面對可能參選的特首選舉,曾俊華在得到律政司指引後,會陷於兩難選擇:如果不理律政司意見,很可能被中共認為政治不正確,進而對他參選特首亮紅燈;如果執行律政司指引,又會拖低民望。他選擇後者。「政府內幕消息」莫名其妙地說「未知他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所指動機大概就是說他想藉此贏得中共信任。因此,「政府內幕消息」既要拖低曾俊華民望,又以動機論避免北京增加對他的信任度。
梁振英上周五逾時後才入禀對四議員司法覆核,然後設局陷曾俊華不義。佈局固然巧妙,但梁特的回應太過明顯地暴露了他的詭計,效果可能適得其反。
不過,他這一招的真正用意,可能是恐嚇,要財爺知道他的厲害,毒招將陸續有來,知道玩他不過,於是知難而退,他就得其所哉也。畢竟,曾俊華並不那麼想做特首這份「衰工」;而連任對梁振英來說,則是生死攸關,若得不到連任,等着他的很可能是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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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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