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警會昨公佈2015/16周年工作報告,發表多宗真實投訴個案,其中一宗是有的士司機投訴一名警長疏忽職守,投訴警察課原先分類為「並無過錯」,但經監警會調查後修訂為「獲證明屬實」。
遭訓諭處分
監警會表示,一名的士司機在案發當日沿威靈頓街方向行駛,突然一名外籍男子要求上車,因在禁區位置而被拒,對方激動地擊碎的士玻璃窗,最後要報警求助,一名警長到場支援。的士司機向警長表示要向對方追究責任,並要求把個案轉交刑事調查隊跟進,惟該名警長認為事件純屬意外,並無刑事成份,分類為「發現汽車損毀」。司機不滿警長決定,投訴指控對方疏忽職守。
經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認為將事件分類為「發現汽車損毀」合理,列為「並無過錯」。惟監警會提出質詢後,認為該名外籍男子行為屬鹵莽,確有刑事毀壞的事實存在,故建議改為「獲證明屬實」,並獲警方接納,警長遭訓諭處分。
另有一宗投訴女偵緝督察個案,該督察同日先後接獲兩宗與同一名佛堂文員有關的報案,分別是糾紛及普通襲擊案,她在調查普通襲擊案時,雖從閉路電視片段看到佛堂文員被箍頸,但因她誤解對方所稱的案發時間,質疑其誠信而終止調查,惹來對方投訴。投訴警察課最初調查後列為「並無過錯」,但監警會審核後認為,該督察未充份檢視個案資料,故最後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涉事督察被警告。
監警會在2015/16年共接獲1,572宗新個案調查報告,較去年2,159宗減少27%,惟涉及毆打投訴的指控有346宗,較去年上升近兩成。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部份毆打指控相信是涉及佔領運動的投訴。
■記者紀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