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引發危疾保單賠償爭拗,與事主的主診醫生及保險公司雙方引用不同醫學系統把癌病「分類(分期)」有關,據投保人莫先生稱其主診醫生撰寫的病理報告指他屬大腸癌一期(DUKES A),但保險公司卻引用TNM系統分期(按T1是癌症一期),腸胃及肝臟科專科醫生姚志謙指DUKES和TNM有分別,前者涵蓋範圍較廣,TNM系統分得細緻以作腫瘤臨床研究,但他指在醫學界,一般以DUKES系統將大腸癌分類。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指,多年來涉及危疾保險有關原位癌的爭議不少,因為不少市民不了解甚麼是原位癌,他認為保險中介人有責任就危疾保險所承保的危疾種類及範圍,以及甚麼情況下才獲賠償等細節,向投保人作出詳細解釋。
■記者郭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