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德金業經理指不知女事主智障

實德金業經理指不知女事主智障

【威嚇投資案】
【本報訊】實德環球金業男客戶經理涉威嚇中度智障女子購買貴金屬一案,經理昨在粉嶺法院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營銷行為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不下一次向警方透露不知道事主智障,且公司一旦發現買家是年老或智障人士會取消合約,即「被告知道事主係智障,會係一個無效嘅合同」,案件下周四裁決。
被告廖永威(25歲,圖)昨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證人。辯方結案陳詞指女事主有穩定工作及男朋友,有正常社交生活,亦能清楚講述請病假需向公司提供醫生紙等要求,可見她雖有智力問題,但「唔係一個好蠢嘅人」。
辯方指事主供稱被告當時很惡,站在她身後捉住她的手強迫她簽名半小時,其間她更趁被告上廁所時「踩爛咗支筆」,惟鄰座食客陳國基盤問下承認被告對事主態度友善,故辯方認為事主口供不可靠。
至於食客杜女士聽到被告向事主謂「你唔使驚,我係幫你嘅」,辯方指對事主而言「驚」或等同「緊張」,認為沒證據證明兩人傾談過程有威嚇成份,繼而迫使事主購買產品。本案警方接報數個月後轉交海關不良營銷手法調查科接手,由海關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FLCC4581/16
■記者楊思雅